天朝第一代移民家长把母国经验带到美国,通过读书改变命运,无可厚非,但一些家长有强烈的名校癖(报道中描述了这种现象),长远看并不利于华裔在美国的发展。AA不只局限于大学录取,也适用于职场聘用和升职。大学只是人生的起步阶段,毕业终归要进入社会,在美国职场上限制华裔发展晋升的并不是“平权措施”照顾的非裔和拉丁裔,而是白人社会根深蒂固的裙带关系。一些天朝第一代移民家长把孩子塑造成擅长考试但缺少领导能力的做题家形象,长远看并不利于华裔在事业上的成功。借“亚裔学生”名义弄的这个诉讼无疑加固了美国社会对华裔的这种刻板形象。
Edward Blum等人的目标跟顶着“亚裔学生”名字的天朝第一代移民家长的目标根本就不一样。只有一个共同诉求,就是终止AA。但那不是目标,他的目标是让大学录取更多白人普通家庭和贫困家庭的子女。看一下他这几十年做的事情和讲的话,这个目标很明确。最高法院的大部分法官也支持他这个目标。
冒名“亚裔学生”的天朝第一代移民家长的目标是让名校按成绩录取,符合他们把孩子培养成做题家的人生追求,也符合他们带来的母国经验。这种目标跟Blum等人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法院判决也不支持这种目标。法院仍然支持大学追求学生群体的多元化,只是不允许拿种族身份硬套学生的方式达到多元化。
看法院判决,不能只看废除了什么,更重要的是为实行什么政策创造了空间。判决后,《纽约时报》等采访一些大学负责录取的人员,他们表示将增加录取贫困家庭学生和父母不是大学生的家庭的学生,降低标准化考试成绩的考虑权重,以这种方式达到学生群体的多元化。这种新政策显然对学二代做题家不利。
当然,新政策将会对出身贫寒的华裔孩子有利。笼统讲,这个判决不仅反对只以种族身份论英雄,也反对只以分数论英雄,而是强调要看每个学生的“个人经历”,体现在个人经历中的“勇气”和“决心”等。看不到这种政策转向对擅长标准化考试但个人经历平平的做题家进名校有什么帮助。当然,名校需要做题家,只是说不能全是做题家,或按做题家标准录取。有才俊举加州的州立大学为例,说取消AA就会录取更多亚裔学生。高法这个判决跟加州简单地取消AA是两回事。加州州立按高中成绩百分比直接录取当然有利于做题家,但高法这个判决并不支持那种做法。可以预见,加州的州立也将按这个判决对录取政策做出调整。
用功学习,考好成绩,都是优点,没有错。错的是反对学生群体多元化,要求大学完全按分数录取。美国的大学不支持那种做法,最高法院也不支持那种做法,美国社会的文明程度已经不允许它们支持那种做法。法院禁止了大学以种族身份论英雄,但肯定了大学的多元化诉求。这是美国文明不可或缺的因素。
本地高中常见现象,毕业班前几名大都去州立大学和州内私立大学。这里学生几乎没有亚裔,学区也不错,拔尖毕业生申请名校并不是申请不到,只是他们的选择。同时,美国职场上的常见现象:名校毕业的中国移民二代在学历比自己低的普通大学毕业的上司手下工作。不能以加固stereotype的方式反对stereotype。
Fortune杂志统计过Fortune 100强CEO的本科毕业学校,给前10名做了个榜,哈佛根本排不上。榜上除了第一代中国移民都知道的几个名校,还有得州农工大学、密西根州立大学、宾州州立大学、肯塔基大学、波士顿学院等。第一代中国移民父母能给孩子的最好礼物是自由,不是把自己的名校癖变成孩子的人生重负。
考试和领导是两种不同能力。看本科毕业学校,Fortune 500中前10强公司的CEO,只有一个是所谓藤校,多数是州立大学,包括阿肯瑟大学、内布拉斯加大学等;前100强中只有11个是所谓藤校毕业,绝大多数仍然是州立大学和一般私立大学。得州农工大学毕业的前100强CEO比哈佛、耶鲁、斯坦福都多。
这种选择是第一代中国移民家长不太能理解的。十几年前,我家小儿高中毕业,学校前几名的白人黑人也几乎都选择了得州奥斯丁和得州农工,按他们的成绩,肯定是全额奖学金,申请藤校也有很大机会被录取。记得那年好象是年级第二名的一位黑人学生,选择了得州农工。得州很多大中型公司CEO都是那里毕业的。
当年我儿子高中的一个同学就很优秀,记得当时奥巴马竞选总统他还成立后援会,展现了很强的领导能力。 毕业时被斯坦福录取,但他没有去,而是去了一家给他全额奖学金的中西部小学校,这对亚裔家长包括当时的我是很难理解的,但美国的家长和学生中很普遍。 所以普通院校学生当领导的多也就不奇怪了
我女儿高中的一个班,几乎所有的同学都上了宾州州立大学,只有两个华裔孩子去别的州读的大学
美国高中学业繁重,如果家长照做题家标准硬压孩子,成绩肯定有提高。问题在于,凡事都有代价,有得就会有失。硬压孩子做题,孩子在其他方面能花的时间和精力就要缩减,那些方面发育和成长就被抑制,有些是不可逆的。这影响一生,等毕业后走向职场,意识到了问题,再去自我纠正,往往像裹脚再放开一样。